
作者:多梨更新时间:2023-12-05 14:22:11
大年三十。林格风尘仆仆归家,是林誉之替她开的门。他衣着简洁,只腕上佩戴了一块黑色鳄鱼皮的百达翡丽,顺手接过林格手上洗褪色的包。爸爸走出,笑眯眯地让林格叫哥哥,开玩笑——“傻站在那里干什么?三年不见,不认识你誉之哥了?”厨房中贪图便宜买的劣质抽油烟机发出老人咳嗽般的声响,烈火滚热油,哗啦催发着醋和辣椒的呛味。林誉之微笑着说没什么,林格低头换鞋,忽然想到两人偷偷接吻时的情景。和现在一模一样。阅读指南:*无血缘关系,没有上户口,同姓是巧合,寄住梗(男主中学时曾寄住女主家),彼此唯一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天之骄子正剧主角:林格,林誉之┃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分手后也要一起回家吃饭立意:真挚而永恒的爱 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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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便变得有价值。第一次看海?(),第一次爬山,第一次外宿,第一次独自上学,第一次支配零花钱……事实上,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和之后的每一次都没什么分别。 比如你在第三千八百二十四次吃饺子时,和第一次吃饺子时的感受也无不同。 但接吻不是吃饺子。 这段记忆在林誉之的大脑中有着专属的录像带,他几乎动用了所有能用来储存记忆的细胞去记住这一日,这一刻。声音,气味,画面,触感,往后未可预料的十年,林誉之在深夜中一次又一次地调动出它们,以做困顿时日中的慰藉。 他们的第一次接吻发生在林格刚被放在床上的时刻,林誉之皮肤敏感,过度的潮气容易让他起大片的红疹。雨季的这个下午,他刚刚使用电热毯将床褥烘了一遍,脱去多余水分。 此刻的情绪也像脱去水分...
一代小神医勇闯花花都市,各色粉嫩妹纸疯狂倒贴。手有医道神术,花都任我行。专治一切病状,更治各种不服。脚踩花都天骄,坐拥千万美女。...
关于护妻夫君不迟到那一世,她规规矩矩做人,却被假象蒙蔽了眼睛!以为亲人和睦,爱人深情谁知,一夜之间,美好的幻想赤裸裸的被撕碎,气爆了脑细胞!这一世,她随心而为,任性潇洒,护我暖我的,我挺你到底!伤我害我的,一个也别跑!原以为自己是傍着妖孽开外挂,却发现夫君一直在身边。...
当纳兰馥带着自己神奇的小破药箱,穿成了大梁太傅府中温柔知礼,弱柳扶风的娇娇女时,就已经想好要做一朵安稳度日的白莲花。ampampbrampampgt 大哥我家娇娇最是温柔善良了。ampampbrampampgt 某个刚刚被砍断了手臂的大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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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觅长生,热血任逍遥,踏莲曳波涤剑骨,凭虚御风塑圣魂!...
一觉醒来肤白貌美的沈婉枝穿书了,穿成了苦情年代文女主。 根据剧情她嫁给男主劳心劳力三十年,伺候死了挑剔的公婆,照顾好了冷漠的老公,一天好日子没过上,死在了五十岁那年。 最终功成名就的老公给她买了一块价值百万的墓地,然后转头娶了一个年轻二十岁女人。 穿过来的沈婉枝这男人谁爱嫁谁嫁。 陆云琛相貌英俊,家世优越,却因任务繁重暂时无心婚姻,家里安排了好几次相亲都被他拒绝了,这一次索性家里直接下了死命令,如果不接受相亲就一辈子别回家。 他不得已赶回去相亲。 沈婉枝看着和自己相亲的男人,身姿笔挺,侃然正色,知道他是书里的男配,无情无爱心中只有事业,男人有责任心,结婚就上交工资,给钱没要求,就他了!! 当村里有人得知娇气又漂亮的支书家的老幺宁愿随军去苦寒之地都不嫁给城里国营厂长的儿子,皆是又酸又气。 看吧她那个娇气样早晚哭着回来。 听说她嫁的那人不解风情不疼老婆,早晚两人得离婚 村里看笑话的在等沈婉枝哭着回来,远在城里的书中前夫也在等她哭着回来求自己。 等来的却是沈婉枝老公升职了,沈婉枝跟着丈夫搬去京市了。 而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正在帮沈婉枝揉脚,枝枝,这个力度合适吗? 高岭之花兵哥哥vs绝美人间富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