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之子》,认为后者似乎较前者厚重;但由媒介反应和读者接受的情况看,前者受欢迎的程度远在后者之上,不知何故。我回答说,两本书的写作,投入确有不同。写《北京:城与人》,缘起只是几篇1980年代初的“京味小说”。在我的学术作品中,这本书写得最轻松,甚至没有做必要的文献准备。它的“受欢迎”,多少由于机缘——出版时恰逢“北京文化热”。后来“北京”、“城市”热度不减;而对于农村的关注度却在下降。还说《城与人》之后,我至今保持了对“城市”的兴趣,旅行中往往持“考察”态度,对近几十年的“城市改造”怀了忧虑。收入本书所在“系列”中的《世事苍茫》一辑,其中的《城市随想》与纪游诸作,就可以读作“城市忧思录”的吧。 在我的学术作品中,《城与人》是被认为好读的一本。我曾经说起过,学术写作中,我会不由自...
苏逸穿越到了一个高武世界,意外获得了万界反派聊天群。一个合格的反派需要干什么?杀个主角祭天先。嬴政朕车书同文,度同制,行同轮,车同轨,南平百越,北却匈奴,修建万里长城,怎么可能是反派?等等,杀死易小川居然有那么多反派值,朕先不水群了。雄霸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我怎么可能是反派?什么,一万反派值可以兑换那么多破镜丹?待我先斩了风云两人再来水群。屎大颗什么,我屎大颗居然是一个大反派,这不科学,我分明热衷于慈善行业?什么,无限宝石居然这么值钱,我先从神盾局抢过来再说。大圣爷再给我一百亿反派值,看我不掀翻那如来老儿的灵山。自此,一众狠人开始诞生了。...
简介空间年代爽文1V1现代商业大佬沈云舒意外获得空间,囤积千亿物资后莫名穿越到了七零年代的一个村妇身上穿越到村妇身上也就算了,原主竟然是个又黑,又胖,又柔弱的面团性子,小黑胖子爹不疼,后娘不爱,公公不慈,婆婆不善,嫁个男人还是个小混混。沈云舒捶胸顿足,她怎么这么倒霉不怕,不怕!空间在手,吃喝不愁!撸起袖子加油干,沈云舒减肥,瘦身,做生意赚大钱,改变命运...
霸道撩系顶流X温婉娇萌作家1凌幼圆本职是小有成绩的新媒体编辑,下班后则是一名专写傻白甜的网文写手。遇见展卿博那一年,凌幼圆家中破产,妈妈无奈把她寄养在最好的朋友家里。凌幼圆第一次见比她小3岁的展卿...
一个小厨师重生在封神世界刚被洪水淹死的老翁身上,为了活下去,只好凭借自己的厨艺,努力谋取灶神之位...
战筝每天都会问系统今天我又暴富了吗?系统是的呢~大佬继承了一笔300亿的遗产,需在一个月内败光。不得捐赠丢弃参赌。豪车豪宅名包名表…还缺啥?你心中缺我,身边缺我,五行缺我,命里缺我,往后余生也缺我!男人俊美如仙,将战筝咚进床角,所以嫁是不嫁?那就…嫁吧。随后,盛家准三少奶奶到达。人民纷纷收到短信我家大佬叫战筝,又穷又弱,你们不要欺负她钞能力被美元砸进医院的某太子爷?被拳头砸进医院的某小霸王?其他人老子信了你的邪!...
人道式微,诡道猖獗。百鬼夜行,苍生太苦。我王七麟愿以一柄斩鬼刀,于妖魔环伺之中为我人族杀出一条阳关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