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并不是说我的人生在我不写作时比较好。其实不写作时我的人生更糟,简直难以忍受,只能以发疯告终。前提是我就算不写作时仍然是个作家(事实确是如此),而一个不写作的作家是一种令人发疯的荒唐。 ——摘自马克斯·布洛德编《卡夫卡书信集:一九〇二年至一九二四年》 我认为,只有那种咬你、刺痛你的书才该读。如果读一本书不能给我们当头棒喝,那又何必去读?难道是如你所言,为了让我们快乐?天哪!就算没有书我们也一样快乐,而那些让我们快乐的书必要时我们可以自己来写。我们需要的却是能像一种痛苦的不幸一样深深影响我们的书,就像我们爱之更甚于自己的人死去,就像被放逐至森林中与世人隔绝,就像自杀。一本书必须是一柄斧头,凿开我们心中冰封的海洋。我如此认为。 ——摘自马克斯·布洛德...
未来的某一日,地球突然停止转动一面朝阳光明而灼热一面黑暗而寒冷。世界全乱套了都为了寻找那个适宜居住的中心国,虽一个与时俱进的时代,却掀起了一次次血雨腥风!...
一朝穿越,家徒四壁,呃,家徒一壁都没有。原本以为是穿越到种种田,养养狗,逗逗鸟,养养包子的悠闲田园农家生活。竟然是没有想到,一朝穿越到逃荒灾难大部队之中,没钱没粮食...
陆温临,陆家掌权人,帝都翩翩公子,温润如玉,气质出尘,让人觉得多看他一眼都是对他的亵渎,然而帝都商界大佬纨绔子弟都怕他,帝都的小霸王见了他,大气不敢喘一声。陆温临一直以为他的未婚妻手不提肩不能扛...
莫小可穿越到了总裁文里成了书中傻白甜女主角艾芽芽,面对狗血的剧情,夸张的人设和里那个帅到掉渣又霸道冷酷无情到可以为所欲为的男主她,坚决做白莲花!她要保持正常的世界观,不恋爱脑,不被男主轻易左右思想,不受虐,要扫清狗血,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就是总裁大佬的黑月光!...
因为继母陷害,她成了家族耻辱,未婚夫眼里的恶毒女人!一年后。孩子父亲突然找上门,居然是热搜常驻客,手眼通天的财阀大佬!ampquot...
十万白衣举刀镇天门!百万恶鬼抬棺战昆仑!凤冠霞帔,血衣枯颜,骨灯血烛照轮回!千年前,一代神皇于百族战场血战称霸,开劈万世神朝,冲击无上帝位,欲成就第九帝族。然群雄相阻,百族逆行,神皇称帝之际战死登天桥。天后泣血,哭啸东南,引神朝最后残军浴血杀出百族战场。为保神皇再世轮回,天后烧血焚骨照九幽,修罗舍身扛棺下黄泉,三十六镇国战将举刀化石永镇东南天门。皇朝忠魂举祭天之力,共守神皇轮回重生,再临九州。千年后,神皇金身于苍玄重生。...